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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09:39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雅山东路陈山路口,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05亩,由小学部和初中部两个校区组成,两校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一流,专用教室齐全,功能设施完备,现代化教育装备超前。学校现有59个教学班(其中小学部24个班),2500余名学生,170余名教职工。学校曾获全国数学文化实验学校、全国学生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海事学校、嘉兴市文明单位、嘉兴市卫生先进单位、嘉兴市教科研基地、嘉兴市数字化校园、嘉兴市第一批“新优质学校”培育学校等数十项荣誉。

学校以“厚德务实,博雅精进”为校训,以“建一流学校、创附校特色、树乍浦品牌”为办学目标,依托杭州师范大学百年积淀的丰厚资源,励精图治,奋力拼搏,乐业精业,爱岗爱生,努力将学校建成有影响力的区域特色学校。

经学校理事会会议决定,结合我校师资现状和2021年教师招聘计划,经嘉兴港区人社局备案,现就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学段

学科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小学部

语文

1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专业

/

数学

1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

/

英语

1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小学教育专业

/

音乐

1

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

美术

1

美术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

初中部

语文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2.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招聘学科和人数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下同)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或浙江省户籍(以2020年12月1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下同),普通类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本科期间获得学院级三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学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一次;学院(校)级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5.浙江省生源或户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大学本科期间获得学院级及以上三等奖学金一次;学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一次;学院(校)级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教学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由嘉兴港区人社局、嘉兴港区社发局和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进行现场招聘。

 

(一)公布招聘信息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jxgq.jiaxing.gov.cn/)

中国平湖门户网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

(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0990/index.html)

浙江化工人才网

(https://www.zjhgrc.cn/)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平湖市乍浦镇雅山东路陈山路口,浦京大酒店北侧)自主专场招聘现场。

3.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

(4)第一段(第一批)录取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入学录取段(批次)证明;

(5)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证明;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第一轮面试。

(四)考试

1.考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综合面试分两轮进行,每轮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名当天上午进行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以1:6确定参加当天下午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并现场公示,同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第一轮面试人数不足6人的,以实际达到合格分数人数参加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以1:2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招聘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地点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招聘现场。综合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以学科为单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公示。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体检、考察对象。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第二天(12月20日)上午8:30 ,地点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

(五)签约

1.拟签约对象在公示期满后到招聘学校签约,请各位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六)体检、考察

由嘉兴港区社发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嘉兴港区社发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平湖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浙江化工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1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手写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4.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港区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7.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开招聘在嘉兴港区社发局和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进行。

9.未尽事项由嘉兴港区社发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 陈老师:13626731911

2.监督投诉电话: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 0573-85235878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3-85583302

附1: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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